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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时评】三治融合
发布时间:2023-07-31 13:55:37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862

       【热点背景】

 

  党在多次报告中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桐乡建起覆盖全市211个村社的“一约两会三团”,即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由小见大,乡村以及城市社会治理的创新方式有自治、法治、德治等。

 

  【公考角度解读】

 

  一、自治

 

  1、含义:自治是基层民众通过协商民主和自律,实现自我管理的方式,只有成熟的社区和社会组织才能实现有效的自治。动员民间精英、乡贤、志愿者和普通民众共同参与社区自治和社会建设,有利于增进民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2.分析:一方面,让全社会来治理全社会,建设更具包容性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公民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能动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做好社会治理的“支持人”,加强对社会参与治理的引导,维护社会治理的良好秩序。

 

  二、法治

 

  1.含义: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2分析:法治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路径,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底线。政府机关的模范守法,能够为普通民众树立起良好的榜样,引导人们遵守法纪。

 

  三、德治

 

  1.含义:德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传统文化精髓的重要标志。“德治教化”是实现市域“善治”的重要基石。

 

  2.分析:德治社会治理,主要以人为本,指导人们如何理解、实现和贯彻道德价值的重要思想,使道德放在社会治理的中心位置。通过教育引导百姓修身齐家,维护和发展社会正义,遵循社会公德。

 

  四、对策

 

  社会治理,必须要做到自治、法治、德治需要相互配合,共同建构乡村治理体系。用自治激发农民主体意识,提高参与乡村治理的活力,这是核心;用法治保障农村社会基本秩序,为乡村善治提供基础性保障,这是基础;用德治教化人心,营造良好乡村治理氛围,是乡村善治的重要支撑。三治融合,乡村振兴中的治理方能快速推进,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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