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有关规定和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2025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9年3月21日至2007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四)户籍不限;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5年3月27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3月27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5年3月2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3月27日17:00。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仅注册不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22日9:00-3月28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29日9:00-4月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通过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考试费为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4月26日24:0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
笔试科目: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组织开展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