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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杭州市临安区面向浙江农林大学引进党政储备人才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5 10:46:00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95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精神,现面向浙江农林大学引进一批党政储备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和对象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划面向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招引党政储备人才4名。不限生源、不限户籍、不限专业

二、相关政策

1.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2.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期间享受相当于副处标准经济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首次聘期满表现一般未能提拔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聘期第1年为所聘单位中层副职,期间享受相当于所聘单位中层正职标准经济待遇。聘期第1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提拔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聘用期间享受相当于副处标准经济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首次聘期满表现一般未能提拔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3.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给予生活补助、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分5年按年度发放。

补助标准表

(以下各金额为5年的最高补助总额)

补助对象 生活补助(万元) 购房(租房)补助(万元)

博士研究生 30 30(9)

硕士研究生 20 15(6)

4.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享受区每年组织的健康体检、疗养休假活动(提拔为领导干部后执行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5.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于聘用时约定在临安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解聘的不予保留事业身份。

6.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后,根据人岗相适要求,安排到重要平台、部门、镇街培养锻炼。

三、招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方式

按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在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举行宣讲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参会,并提供《临安区引进党政机关储备人才报名表》(附后),以及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择优比选后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后,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了解、核实、比选。

(三)任(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任职(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及项目考察内容及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咨询电话:0571-58616808(区委人才办)

0571-63723364(区人力社保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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