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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10:37:06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521

根据《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第8号)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参加资格复审。

请入围面试的人员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岗位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招聘职位没有要求的可不提供)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4);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资格复审当天,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如需代领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领人的委托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2天(5月28日上午9点30分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80-2281566、2281571。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x

附件2: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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