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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3月21日--25日再次报名 应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3-23 10:35:06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621
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注册报名的人员,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再次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那么初审不通过人员,在查询并再次报名中应注意什么?
1、再次报名时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2、再次报名条件:已报考人员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注意时间节点: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提醒考生在再次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计划表,并尽早报名,以提高报考的成功率。
例:某报考人员3月25日12时再次报名,根据公告规定,招录机关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的3月26日9时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结果为未通过。该报考人员由于超出3月25日17时的报名截止时间,不能进行再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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